About
關於協會
◎ 協會沿革
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,本會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如下:
協助並妥善處理婚姻之糾紛事件也消弭婚姻之危機,並以兩性平等之立場,疏導解決衝突,促進家庭和諧及社會安寧。
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成立於民國八十八年,在這段時間我們熬過了經費短缺人力不足的框衡中,為男女兩性做出貢獻,為社會和諧盡了棉薄之力,過去本會承社會先進之同心協力,以兩性平等之立場妥善處理婚姻之糾紛事件,得到各界的好評,最值得驕傲的是,我們純粹是民間力量,大多是義工人員出錢出力、不求回報,可謂造就本社團一大特色。
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報請主管核備。
◎ 協會介紹:
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
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、任務主要為部 (會),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、之指導、監督。
◎ 協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經常性舉辦演講、座談、宣導調適和諧之道。
二、協助婚姻糾紛雙方心理輔導及人際溝通與危機處理。
三、提供婚姻相關法律諮商。
四、協助婚姻受害者各項必要的法律服務。
五、定期成不定期發行刊物,傳播婚姻知識及案例,供會員參考。
◎ 協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個人會員: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具有行為能力,參與社會公益活動熱忱資格者。
二、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關或團體。
三、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表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,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本會分級組織應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