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情況可以聲請保護令?
一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,可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。二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如有未達急迫危險情況,但確有安全上之現時 考量時,可向法院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。三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,可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。
Case
案例分析
一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,可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。二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如有未達急迫危險情況,但確有安全上之現時 考量時,可向法院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。三、當被害人遭受家庭暴力,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,可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。
一、保護令係法院之命令,相對人接獲保護後,應遵守保護令之規定。如違 反禁制令、遠離令、遷出令及防治令者,即構成違反保護令罪,違反者 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二、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地或遠離被害人之保護令,不因被害人同意 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其效力。
依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之規定,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,為保護被害人之權益,免於再度受侵害,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。民事保護令是法院核發之命令,可約束加害人之行為或科加害人以義務,保障被害人之安全。